大氣系/太空所 呂凌霄
點名計分的一般規定 (2019.2.17)
適用於我所開的所有課程
原則上,三學分的課,一學期十八週,一學期授課時數為五十四小時。
公假必須事前請假,並依照學校相關規定辦理(我應該在上課前或上課時,拿到你的公假條)。
其他病假或事假,依照學校相關規定辦理,或寫請假條,親筆簽名(除非病重到無法簽名),並請家長或導師簽名(導師不在,可由系主任或所長代為簽名),於一週內補假。超過一週的病假或事假,務必依照學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我會定期將請假缺席、曠課缺席、與遲到的名單,放在網頁上。平均一到兩個星期更新一次。
上課全勤十五分。
缺席一次兩小時的課扣三分。
遲到半小時扣一分,遲到一小時扣二分
。
我想到要點名才點名。
通常來上課的學生,人數太少時,我就會想到要點名。
每堂課都到者,保證學期成績不掛零,至少有十五分。
107年 中央大學學則第二篇第四章:
第 三十 條
凡未經准假或假期已滿未經續假而缺課者,以曠課論。任課教師得斟酌學生曠 課之情形扣分。
第三十一條
學生凡一學期中某科目請假逾三分之一者,不得參與該科目之學期考試,該科 目學期成績以零分計算。 學生因懷孕、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而核准之事(病)假、產假,得不受前項 規範。